无船承运人备案的目的是规范和监督无船承运业务,保护货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么,无船承运人如何办理备案呢?广州棋硕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简称NVOCC)是指自己不拥有或经营任何船舶,但以自己的名义与货主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其发出提单或其他单证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务的无船承运人应当向交通部门申请备案。
无船承运人备案的目的是规范和监督无船承运业务,保护货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么,无船承运人如何办理备案呢?以下是一些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准备材料
申请备案的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无船承运”或“无船承运业务”的项目;
(2)商务部门有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明(或国际货代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签发的海运提单或其他单证样式;
(4)填写完整、正确、真实、有效的《国际海上货物无船承运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
申请备案的企业应当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所在地设区市交通部门,并通过水路交通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传电子版。
三、审核材料
设区市交通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水路交通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反馈给申请企业。
备注:
(1)如果申请企业需要变更注册信息或单证样式,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2)如果申请企业停止从事或解散了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并退还《国际海上货物无船承运经营资格证书》;
无船承运人备案是无船承运业务的法律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无船承运人履行社会责任和保障货主权益的重要手段。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有意从事或已经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有所帮助。广州棋硕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业务咨询:李先生-18011799658(微信同号)。